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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六章:二女的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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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拘留所出來的二狗,在相關人員的幫助下,對二女的兒子進行了火化。

雖然從血緣關係上講,孩子不是二狗的兒子,可哪怕是事已至此,二狗還是希望做兒子的父親。

現在二狗這位沒有血緣關係的父親,最後能爲孩子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把他安葬,回村裏把兒子安頓好的二狗,決定先帶着女兒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二狗暫時不想出去打工啦。

關於二女和二飛所做的一切,二狗沒有表達任何的觀點,不過每每需要二狗配合的時候,二狗還是一點都沒有耽誤。

二飛和二女的下場已經是很明瞭,不過在村裏住着總是覺得彆扭的二狗,不管是任何人詢問關於二女他們的結果,二狗都會用‘不知道’來打發。

後來,二狗悄悄的離開了村裏,沒有人知道二狗去了哪裏。

再後來,村裏發生了一起惡性的自來水投毒事件,這次事件雖然沒有直接的造成人員傷亡,不過很多人卻是因爲這次事件,從而留下了不可逆轉的後遺症。

本來那個村子就沒有多少人口,發生了這樣的事件後,只要是有一點辦法的村人,都把家徹底的搬離了這個村莊。

村裏有一半多的人搬走了,可這時候二狗,卻是帶着女兒回來了。

將家裏原來的土窯洞推倒後,二狗蓋起了村裏第一棟小二樓,此時二狗家那瓷磚刷亮的房子,是村裏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後來的二狗,又競選爲村裏的村長,可是在競選結果下來的那天,二狗卻是被相關部門帶走問話。

原來,村裏的投毒事件是二狗所爲,二狗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爲在他看來造成他現在的局面的根源,都是村裏人的劣根性造成的。

沒有人知道二狗最後的結局是怎麼樣的,不過二狗家的那所房子,卻成了沒有人敢接近的禁區。

二狗出事以後,二鳳便把侄女帶到了她家。

每年清明上墳的時候,本來是家裏男子才能去敬祖宗的習俗,卻是在二鳳這裏改變了。

每年只要到清明節的前夜,二鳳就會帶着侄女回來給二狗爸媽上墳,每次回來的時候,二狗的閨女都有很大的變化,當然這種變化是越來越漂亮。

二狗的閨女長得很像二女。

不過這時候的二女已經被槍斃,至於二女被安葬在哪裏,沒有人知道。

說到二女,還有一件事情需要交代一下,這件事情就是二女的曾經。

二女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老家,二女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爲家裏沒有人待見她,因爲她家也是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

二女的家是重組家庭,親生父親早年間在某省的煤礦打工,那時候交通和信息都很不暢通,即便是二女和二女的媽,都不知道二女的親爸具體在哪裏幹活。

剛剛開始出去打工的那些年,只要是春節臨近的時候,二女的親爸還都會帶着一年掙的錢回家過節,可是後來的直到現在,二女的親爸都是杳無音信,這樣的二女親爸,可是說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二女的親爸失蹤後的第四年,二女的媽媽就嫁給了鎮裏的一個光棍,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二女的生活就進入了噩夢裏。

二女的後爸是個屠夫,每次在外面殺豬回來,他都會帶着一堆豬下水回來,將豬下水洗淨之後,燉出來的肉凍就是二女後爸的下酒菜。

平時的二女後爸還算是不錯,最起碼能讓二女孃兒倆喫飽穿暖,可只要是二女的後爸喝醉,那就是另外的一個景象。

二女老家夏天的時候很熱,那時候還在上初中的二女,常常會穿一件吊帶裙休息。

讓二女沒有想到的是,有一次喝醉的二女後爸,竟然把二女給欺負啦。

等二女的後爸睡着以後,二女便是傷心的找她媽告狀。

按照正常的邏輯,二女的媽應該是站出來保護二女的,可是在那時二女的老媽看來,一切忍忍就過去啦,畢竟她們母女倆的一切生活開銷,都是要靠二女的後爸殺豬撐着,二女老媽不想因爲二女的一點點傷害,讓她們母女倆失去生活的着落。

那時候的二女還小,僅僅才十三四歲,在二女的心目中,二女的老媽就是二女的天,可是等到二女需要天罩着的時候,二女那自認爲的天,卻是連一個鍋蓋都不如。

二女老媽的軟弱,導致的結果不言自明,嚐到甜頭的二女後爸,從那以後每次喝醉酒的時候,都會對二女實施不軌。

二女後爸家的房子並不大,每每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二女的老媽一定是能聽得見的,可是二女的老媽卻總是充耳不聞,一切就像二女後爸的行爲,是經過二女老媽同意似的。

那時候的二女又不是成年女性,沒有了二女老媽的保護,這樣的二女只能是受着。

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次數太多的話,自然就會有一些麻煩出現,可是知道二女懷孕之後,二女的老媽竟然讓二女把孩子生下來。

與此同時的時間,二女的學校也發現了二女的異常,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學校,不知情的學校老師,自然會聯想到早戀上來。

於是,學校的老師便把二女的老媽叫到辦公室。

當學校的老師想搞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的時候,二女的老媽卻是模棱兩可的讓二女退學。

學校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家長又是這樣的態度,那學校只能是給了二女一個開除的決定。

沒有了學可上的二女,只能是在家待著,看着自己的肚子越來越大,心裏越來越充滿恐懼感的二女,便時時刻刻的想解決這個問題。

就在這個時候,有一個已經輟學的男同學找到了二女,詢問過二女的情況後,這位男同學便給二女講了很多二女不熟悉的知識。

不僅如此,二女的這位男同學,還答應帶着二女出去打工,不過有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二女的孩子必須打掉。

打掉孩子是二女求之不得的,只是以前的二女不知道怎麼處理罷了,現在二女知道她的男同學可以幫她,她自然是十分的開心。

現在的二女唯一擔心的是錢的問題,處理孩子是需要花錢的,這個道理二女還是懂的,不過這次又是她的男同學答應先給她墊上。

不過二女的男同學有個條件,這個條件就是康復後的二女,必須聽二女男同學的安排,二女的男同學讓二女幹什麼,二女就必須要幹什麼,爲此他們還寫了一個書面的東西。

其實這種本身就不合法的書面文件,根本就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可是那時候的二女,又怎麼會知道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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