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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小說 -> 網遊同人 -> 人在江湖

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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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唱歌人,即便在本世紀中葉現代革命意識形態一統天下的時候,也仍然惺忪於蠻巫文化的殘夢。我落戶的那個村子,有一個老太婆,據說身懷絕技,馬腳或牛腳被砍斷了的時候,只要送到她那裏,她把斷腿接上,往接口處吐一口水,伸手順毛一抹,馬或牛隨即便可以疾跑如初。人們對此說法大多深信不疑。村子裏的人如果死在遠方,需要在酷熱夏天運回故土,據說也有簡便巫法可令屍體在旅途中免於腐爛。他們捉一隻雄雞立於棺頭,這樣無論日夜兼程走上多少天,棺頭有雄雞挺立四顧,待到了目的地之後,屍體清新如舊,雄雞則必定噴出一腔黑血,然後倒地立斃,想必是把一路上的腐毒盡納其中。人們對這樣的說法同樣深信不疑。他們甚至把許多當代重要的歷史事件,同樣進行巫化或半巫化的處理。一個陌生的銅匠進村了,他們可能會把他當做已故國家領袖的化身,崇敬有加。某地的火災發生了,他們也可能會將其視爲自己開荒時挖得一隻碩鼠鮮血四濺的結果,追悔莫及。他們總是在一些科學人士覺得毫無相乾的兩件事之間,尋找出他們言之鑿鑿的因果聯繫,以編織他們的想像世界,並在這個世界裏合規合矩地行動下去。

他們生活在一塊塊很小的方言孤島,因語言障礙而很少遠行。他們大多得益於所謂“魚米之鄉”的地利,因物產豐足也不需要太多遠行。於是,家門前的石壁、老樹、河灣以及斷橋便常駐他們的視野,更多地啓發着他們對外部世界的遐想。他們生生不息,勞作不止,主要從稻米和芋頭這些適合水澤地帶生長的植物中吸取熱能;如果水中出產的魚鱉鱔鰍一類不夠喫的話,他們偶爾也向“肉”(豬肉的專名〉索取脂肪和蛋白質^那也是一種適合潮溼環境裏的速生動物。這樣,相對於中國北部遊牧民族來說,這些巫蠻很早以來就有了戶戶養豬的習慣,因此更切合象形文字“家屋蓋下面有豬)的意涵,有一種家居的安定祥和景象,更能充當中國“家”文化的代表。

他們當然也喜好“番〔汨羅人讀之爲“!!)椒”,即辣椒,用這種域外引人的食物抵抗南方多見的陰溼瘴癘;正如他們早就普遍採用了“胡牀”,即椅子,用這種域外傳來的高位傢俱,使自己與南方多水的地表儘可能有了距離。“番”也好,“胡”也好,記錄着曖昧不明的全球文化交流史,也體現出巫蠻族羣對外的文化吸納能力。當歐洲一些學者用傢俱的高低差別(高椅彳低発,高牀…低榻,等等)來劃定文明級別時,這些巫蠻人家倒是以傢俱的普遍高位化,顯示出在所謂文明進程中的某種前衛位置,至少在印度人的蒲團(坐具)和日本人的榻榻米(臥具〉面前,不必有低人一等的慚愧。

我們可以猜測,是多水常溼的自然環境,是農業社會的定居屬性,促成了他們這種傢俱的高位化。當然,我們還可以猜測,正是這相同的原因,造成了他們的分散、保守以及因順自然的文化性格,無法獲得北方部族那種統一和擴張的寬闊眼界,更無法獲得遊牧部族那種機動性能和征戰技術,於是一再被北方集團各個擊破,淪落爲寇。

我曾經發現,這裏的成年男人最喜歡負手而行,甚至雙手在身後扭結着高抬,高到可以互相摸肘的程度。這種不無僵硬彆扭的姿態,曾讓我十分奇怪。一個鄉間老人告訴過我:這是他們被捆綁慣了的緣故。這就是說,即便他們已經不再是戰俘和奴隸,即便他們的先民身爲戰俘和奴隸的日子早已遠去,無形的繩索還緊勒他們的雙手,一種苦役犯的身份感甚至進人了生理遺傳,使他們即便在最快樂最輕鬆的日子裏,也總是不由自主地反手待縛。這種遺傳是始於黃巢、楊麼、朱元璋、張獻忠、郝搖旗、吳三桂給他們帶來的一次次戰亂,還是始於更早時代北方集團的鐵軍南伐?這種男人的姿態是戰敗者必須接受的規範,還是戰敗者自發表現出來的恐慌和卑順?

已故湘籍作家康濯先生也注意過這種姿態。作爲一種相關的推測,他說荊楚之民稱如廁爲“解手在某些文本裏記錄爲“解溲”),其實這是一種產生於戰俘營的說法。人們都被捆綁着,只有解其雙手,纔可能如廁。“解手”一詞得到普遍運用,大概是基於人們被捆綁的普遍經驗。

他們遠離中原,遠離朝廷,生活在一個多江(比如湘江)多湖(比如洞庭湖〉的地方,使“江湖”這一個水汪汪的詞不僅有了地理學意義,同時也有了相對於“廟堂”的社會和政治的意義。當年屈原的罷官南行,正是一次雙重意義上的江湖之旅。傳統的說法,稱屈原之死引起了民衆自發性的江上招魂,端午節競舟的習俗也由此而生。其實,“舟楫文化”在多水的荊楚乃至整個南方,甚至遠及東南亞一帶,早已源遠流長,不競舟倒是一件難以想像的怪事。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這種娛樂與神祀相結合的民間活動,與屈原本無確切的關係。這種活動終以北來忠臣的名節獲得自己合法性的名義,除了民衆對歷史悲劇懷有美麗詩情的一面,從另一角度來說,不過是表明江湖終與廟堂接軌,南方民俗終與中原政治合流。這正像“龍舟”在南方本來的面目多是“鳥舟語出《古文穆天子傳》),船頭常有鳥的塑形(見《淮南子》中有關記載〕,後來卻屈從於北方帝王之“龍”,普遍改名爲“龍舟”,不過是強勢的中原文明終寧向南成功擴張的自然結局一一雖然這種擴張的深度效果還可存疑。

一些學者曾認爲,中國的北方有“龍文化”,中國的南方有“鳥文化”。其實這種劃分稍嫌粗糙。不論是文物考古還是民俗調查,都不能確證南方有過什麼定於一尊的“鳥”崇拜。僅在荊楚一地,人們就有各自的狗崇拜、虎崇拜、牛崇拜、蜘蛛崇拜、葫蘆崇拜、太陽崇拜等等,或者有多種圖騰的並行不悖,從來沒有神界的一統和集權。他們在世俗政治生活中四分五裂的格局,某種弱政府乃至無政府的狀態,與人們的神界圖景似乎也恰好同構。我曾經十分驚訝,泊羅原住民幾乎不用“可惜”一詞,而習慣用“做官”一詞代替:說一張紙弄壞了,說一碗飯打潑了,說一頭豬患瘟疾死了,凡此等等都是它們“做官”了。這裏面是否包藏着一種蔑視官威和仇怨官權的膽大包天?

北方徵服者強加於他們的繩索,並不能妨礙他們的心靈還時常在體制之外遊走和飛翔,無法使他們巫蠻根性滅絕。一旦災荒或戰亂降臨,當生存的環境變得嚴酷,這一片弱政府甚至無政府的江湖上也會冒出集團和權威,出現各種非官方的自治體制。在這樣的時候,“江湖”一詞的第二種人文含義,即“黑社會”,便由他們來擔當和出演。寧走“黑道”而不走“紅道”,會成爲老百姓那裏相當普遍的經驗。一九七二年我還是個知青,曾奉命參與鄉村中“清理階級隊伍”的文書工作,得知我周圍衆多敦厚樸質的農民,包括很多作爲革命依靠對象的貧下中農,大多數竟是以前的“漢流”分子。“漢流”即洪幫,以反清復明爲初衷,故又名“漢(明)流”。我後來還知道,這個超體積幫會曾以漢口爲重要據點,沿水路延伸勢力,在船工、漁民、小商中發展同黨,最後像傳染病一樣擴展到荊楚各地廣大鄉村,在很多村莊竟有五成到七成的成年男子卷人其中,留下日後由政府記錄在案的“歷史污點”。其實,這個組織在有些地方難免被惡棍利用,但多數人當年入幫只是爲了自保圖存,有點順勢趕潮的意味,少數忙時務農閒時“放票”的業餘性幫匪,也多以殺富濟貧爲限,與其說是反社會罪惡,不如說是非法制的矛盾調整。

有意味的是,他們一直堅持“漢流不通天”的宗旨,決不與官府合作。但他們也有自己的影子官府,並沒有活在體制真空。他們還有“十條”“十款”的嚴明法紀,以致頭目排行中從來都缺“老四”與“老七”^只因爲那兩個頭目貪贓作惡違反幫規而伏法,並留下“無四無七”的人事傳統以警後人。他們奉行“坐三行五睡八兩”的分配製度,更是讓我暗暗感嘆:病者(睡八〉比勞者(行五〉多得,勞者(行五〕比逸者(坐三〕多得,可以想見,這種簡潔而原始的共產主義,在社會結構還較爲簡單的農業社會,對於衆多下層的弱者和貧者來說,會閃爍着何等強烈誘人的理想之光。

當時同在南方漸成氣候的紅軍,其內部的戰時分配製度,難道與它有多少不同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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