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媽這下進退兩難了。
跟來的阿成手下,已經被痕媽打發了帶走了行李。
而這邊廂,於痕媽的逼人目光中,她也一時半會,動彈不得。
只得乖乖立於原處,聽聽這所謂的有話說,說的是什麼話。
韓超感激的看了眼痕媽,轉眸回到了顏媽身上。
儘管有外人在,他感動有些羞於啓齒。
但他今天管不了這麼多了!
他一從痕爸口中得知,肖顏家遭遇了壞人故意縱火,心便瞬間沉了下去。
而緊接着聽說,人都沒事,只是房子燒了住不了後,方纔安了心。
頭一次,他升起了無窮的決心,他要照顧她!照顧他愛的女人。
再不讓她一人經受那些風雨飄搖。
想到這裏,韓超再沒有了顧及,大聲道。
“香兒,嫁給我吧,讓我照顧你!”
顏媽瞬間懵了,還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
痕媽卻是鼓起掌來,還給韓超豎起了大拇指!
顏媽終於回過神來,無奈白了她一眼。
“你跟這添什麼亂?”
進而轉向韓超道。
“我到底是做了什麼事,竟然讓你誤會我是喜歡你的?”
“不管曾經發生了什麼讓你產生了錯覺,今天我鄭重聲明:我們兩個是不可能的,你死了這條心吧!”
說罷,轉身欲走。
卻被韓超生生扯住了外套袖子。
“香兒,我是真的很愛你,難道這麼久以來,你就半點也沒感受到我的真心嗎?”
他的眸中帶着失望的傷感,嗓音低沉,熱切的看着顏媽。
連一旁的痕媽都被打動了。
幫腔道:“小香,韓超真的人挺好的,你就不要顧慮太多了!”
顏媽長嘆一聲,垂眸道。
“愛,是年輕人的玩意,我老了,已經玩不起了。”
說着抬眸看向韓超,正色道。
“我謝謝你這段時間做的一切,我心領了。但是,以後不必了。”
“爲什麼?”韓超茫然看着顏媽,不明白兩人明明都是單身,她也沒有旁的喜歡的人。
爲什麼他就不能追求她呢?
痕媽在一旁兀自看得着急,卻也是愛莫能助。
顏媽這回沒有迴避,也沒有遲疑,而是直接道。
“因爲我被傷透了心,再沒有了愛人的能力了。”
說着她又撇轉了頭,繼續道。
“韓超,謝謝你的愛。趁着現在還不晚,找個更年輕漂亮的姑娘吧,我們不適合。”
說罷,大踏步走開了。
這回,韓超再沒有阻攔。
他的手耷拉着放在身體的兩側,突然覺得心都空了。
痕媽看着他這樣子,擔心不已。忙安慰道。
“韓超,小香這人就是說話直,說得狠,你別太在意啊。”
她說着想到了方纔顏媽的堅決,又道。
“要不你還是放棄吧,其實她也說得對,以你的條件,是可以找個更年輕的女孩的!”
韓超卻是堅定的搖了搖頭,悠悠說了一句。
“我已經等了這麼多年了,又怎麼會在乎再多個幾年呢?”
他說着回身進屋,但他接着說的話,卻是清晰的傳入了痕媽的耳朵裏,惹得她心疼不已。
“就算耗盡一輩子又如何,反正,我是認定她了……”
痕媽輕嘆了聲,暗道。
“這小香也不知是怎麼了,就是不開竅!”
-
B市。
在酒吧裏過了昏天暗地一夜的鄭可,終於現身了。
她來到了帝皇酒店,出電梯後,直奔金希漢訂的房間。
卻只來得及看到人去樓空,只有客服人員在打掃衛生。
她心剎那沉了,急急回到酒店前臺,詢問前臺小姐。
“總統套房裏的金先生換房間了嗎?”
前臺小姐禮貌一笑,說道。
“您是問住在888房間的金希漢先生嗎?”
鄭可急切說道:“是的。他去哪了?”
前臺小姐眸色有些異樣,鄭重問道。
“請問您是蔣可兒小姐嗎?”
鄭可見她認識自己,不由得很是奇怪,卻也沒來得及遲疑就回道。
“是,我是。”
前臺小姐這才鬆了口氣,從櫃檯中抽出一個信封,邊遞給她邊說道。
“這是金希漢先生託我轉交給您的。”
鄭可着急不已,她顧不上接信封,傾身踮腳貼近了些道。
“他人呢?到底去哪了?”
前臺小姐堅持要她收下信封才說話,鄭可無奈收下了。
這時,前臺小姐方道。
“金先生回國了,他特意交待過,他要對您說的話,都在這封信裏。”
語罷,微微點頭示意,便忙別的去了。
鄭可茫然立於原地,瞬間感覺天崩地裂了般。
她緩緩的走,慢慢的靠近了大廳的休息區,無力的坐了下來。
信封應聲落地,她察覺到了,重新拾了起來。
仔細看着信封面,上面確實是金希漢的字。
寫的中文,不算很好,但在外國人中,算是寫得不錯的了。
上書:蔣可兒親啓。
鄭可手顫抖着,終於下定了決心拆開信封。
拆一封信,是很容易的,難的是,鼓起勇氣去看信中的內容。
尤其是在經歷了昨天那樣一場分手風波後。
尤其是在金希漢毅然決然拋下了她,獨自回國後……
終於,信還是拆開了,鄭可慢慢將信紙抽出,展開,品讀。
信的內容不長,但她看完,卻還是花了近十分鐘。
信的內容是:
可兒,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這樣稱呼你了。
昨天,於你而言,只是一場風波,可於我而言,卻只能稱之爲一場噩夢了。
知道嗎?我是想過與你共度今生,白頭到老的。
卻不料,世事無常。
卻不料,你也無常。
你不再是我心心念念,那個單純的女孩。
取而代之的是,一個不折手段,心狠手辣的惡毒女人!
我很心痛,不單爲你原來是這個樣子,更爲我曾曾信若神明的愛情。
失望、絕望、心痛得窒息。
這種痛,也只有在當初我得知我父親突然車禍身亡時,才體會過的。
是的,我真真切切的愛過你,堪比我的生命。
但現在,我決心重新開始了。
我們相識之初,是因爲你給過我的一百六十元,如今我千倍還之——三十萬的支票,便在這信封裏。
如此,我們之間的種種便一筆勾銷了。
從今往後,願再不相見!